“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
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
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
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机制来源
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196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是
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
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
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增强参与
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采用“绿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
融资规模,使
供求平衡。
主要功能
它的功能主要有:
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
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
这一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
发行价,
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
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
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因此,今后对于可用绿鞋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
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作用原理
绿鞋机制稳定股价的作用原理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
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按照惯例,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
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当股票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
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
空头,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此时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
包销商即可。实际总
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价下跌时,
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
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
平仓),以赚取中间差价。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即100%。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损失。
原理介绍
前面说得绕来绕去,其实完整的绿鞋机制有很多种条件,最后结局也不同。我只举例说一个在中国市场上最常见的情况:在中国,
股票发行一级市场申购阶段,
承销商就先多发行15%的股票。中国市场还没有发行失败的先例,一级市场申购者往往都会
超额认购,所以多发的这些股票通常都能卖出去。然后承销商将其中15%的股票扣下来暂时先不给战略配售者(承销商已经收到钱了,所以只是形式上不给,实际上,这些
战略投资者反正有
禁售期限制,所以也不在乎晚30天后才到手)。等到股票上市后,只要股票价格不跌破
发行价,over,凭空多发了15%的股票,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皆大欢喜。如果跌破发行价,承销商要从市场上买回最多15%的股票分配给超额认购投资者。发行价与市价之间的差额,即是承销商赚取的利润。通常,承销商和上市公司都会尽力避免股价跌破发行价的。但是,如果万一真的
市场形势不好,承销商认为大势已去,破发不可避免,那么承销商会尽可能用低价买回那15%的股票,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承销商自己赚的。绿鞋机制里没有一条说,承销商必须按照
发行价——就是通常所说的“护盘”——去买15%的股票。
实际运用
国际市场几乎每个新股发行都有绿鞋。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发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并且该期权可以部分行使。 同时,
承销商在什么时间行使
超额配售权也存在一定变数。
行使超额配售权,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以多融入资金,对于承销商来说,则可以按比例多获得承销费,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因而是多赢的安排。
还有一个附加效果是,超额配售的股票一般会配售给与承销团关系密切的投资者,由于配售价格与
发行价一致,并低于
市场价,投资者有利可图,主承销商也可借此进一步巩固与各财团的关系。
我国市场
绿鞋机制对我国市场的积极作用
绿鞋机制的形成和运用,是市场化发行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为适应迅速变化的
市场状况而出现的,是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适当调节发行规模,减少
新股上市波动而建立的一种技术安排,是对
国内市场迅速变化的发行方式的有效完善和补充。
首先,在股份上市后一定期间内对
股票价格起到维护
稳定作用。
股票上市后,当投资者热捧,股价上扬,
承销商便可使用绿鞋机制,要求发行人
增发股票。股票
供给量增加,平抑了多头市场股价的持续上扬,甚至使股价下移,接近
发行价。当投资者反映不佳,股价跌破发行价,承销商又可动用绿鞋机制所筹的资金从
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股票
需求量增加,阻止了股价的持续下跌,甚至使价格上移,接近发行价。这样使得
一级市场发行的股票供给更加贴近
市场需求,增加了股票的
市场流通性,从而使价格发现过程更加平稳,减小了新股上市后的波动,维护了股价的稳定。
市场化发行使主承销商暴露在更大风险下。
发行价格是考验主承销定价水平的一项高智能工作,需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适应市场的迅速变化。发行定价过高将导致主承销商承受经济损失。当运用绿鞋机制,在行使期内,若上市后供不应求,股价高涨,
承销商当然无须回购
超额配售的股票;而若发行定价过高,市场出现
认购不足,股价跌破发行价,承销商则可用超额发售股票所获资金,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中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回购
新股,发售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使得股价上移,形成了对股价的一定支撑作用。因此大多数情况下股价会在接近
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上运行,股价跌破发行价的可能性大幅降低。这就减少了
主承销商当初判断失误而可能造成的损失,使其承销风险有所释放,提高了主承销商调控市场、抵御发行风险的能力,维护了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形象,保证发行成功。
再次,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多的筹资量。
我国股市
一级市场新股发行供不应求,二级市场股价多数上扬。这种情况下,运用绿鞋机制,
主承销商便可要求发行人
增发股票,从而发行人可获发行此部分新股所筹集的资金。这使发行人的融资数量弹性化,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最后,抑制一级市场投机气氛,减少二级市场波动。
我国巨额资金滞留囤积在一级市场进行
新股申购,市场投机气氛严重,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实施绿鞋机制的新股发行量可比没有实施时多15%,这有利于
承销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决策,或要求发行人
增发新股,或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灵活性强,
可逆性强。一方面,利于平抑二级市场股价涨跌,促使二级市场股价与
一级市场新股
发行价接轨,缩小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对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的资金起到一定疏导作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一级市场投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利于多头及
空头市场股价的稳定,减小
股指的波动,有利于大盘的稳定及股市的平稳发展。
现存弊端
现行市况下实施绿鞋机制存在的缺陷与弊端
绿鞋机制并不是十全十美,在对我国股市具有的积极作用下,它具有二重性质,它的运作存在着缺陷与弊端。
第一,诱导上市公司产生“
投资饥渴症”,助长恶性圈钱之风。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
股权结构大多存在“
一股独大”现象,
控股股东利益与普通投资者利益不一致。为了追求控股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必然会最大限度从普通投资者手中募股筹资。而绿鞋机制给予了控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一个更大的操纵工具。它的实施极可能被利用来在
股票发行时,上市公司不惜违背诚信,不顾市场实际情况,盲目的尽可能使用最大限度的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售新股给认购的投资者,最大程度募集
股金,从而引发上市公司“投资饥渴症”,助长其恶性圈钱行为。这个过程中受益最大的只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级
管理层,普通投资者利益被削弱殆尽,对股市的良好平稳运行将是巨大打击。
第二,弱化了主承销商的
风险意识,不利于其
经营管理的改善。
绿鞋机制的实施,可使
主承销商纠正当初失误的判断,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这将会大大弱化主承销商的风险意识,其极可能不根据市场变化选择承销方式,不对中
长期趋势作正确的判断和预测,而是过度依赖绿鞋机制使用的无风险或低风险,追求多获承销费。主承销商将继续在低水平低风险层次上进行竞争,不利于其风险意识的树立,不利于其落后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从长期看,也将阻碍
资本市场的发展,损害各方参与者利益。
第三,造成市场的不平等竞争,滋生投机和腐败。
一方面,由于配售部分绝大多数为重仓,能够进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认购的几乎只能为
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因
资金实力限制被排除在外,造成了
市场参与者的不平等竞争。另一方面,绿鞋机制实则一种股票期货交易方式的演变,其规范与监管难度极大。机构投资者因其自身强大的资金实力及
信息获取能力等各方面优势,在配售
选择权行使时,极易与
承销商联手,导致
关联方的暗箱操作,甚至进行违法违规操作,这就为投机与腐败的产生提供了机会。
第四,
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自律能力与市场
公信力将经受严峻考验。
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若投资者认购超额配售的新股后,市场表现不佳,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那么监管机构的各方面能力都将受到强大冲击。
规范机制
针对绿鞋机制出现的弊端,要规范
股票发行制度,维护市场的有效秩序及各方的利益,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规格与规范。
1、重构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改变目前其“
一股独大”的现象,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从而消除不合理的结构带来的种种弊端,促使其
内部治理机制趋于健全与完善。
2、增强
主承销商的责任与风险意识,在进行承销时,主承销商要提高其对上市公司综合实力、证券未来运行状况及趋势的
判断能力,并致力于改善其经营
管理机制的改善。
3、增强市场透明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严格遵守
信息披露义务,在实施绿鞋机制过程前后,及时准确的向证监会报告,及时准确的向市场公告,接受
市场监督。
4、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上市公司、主承销商、
机构投资者等
关联方的暗箱操作甚至违法操作,把普通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重建与巩固市场信用。
案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绿鞋”机制已实施共计
募集资金达到221亿美元,约合1503亿元
人民币,创全球有史以来最大IPO
羊城晚报今天消息 记者陈道报道:农业银行(601288)今日公告称,公司
A股已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在初始发行222.35亿股A股的基础上超额发行33.35亿股A股,占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统计显示,在“绿鞋”行使完毕后,农行共计
募集资金达到221亿美元,约合1503亿元人民币,创全球有史以来最大IPO。
工商银行
2006年,
中国工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将绿鞋机制引入
A股市场并大获全胜,使得人们对该制度在发挥稳定股价的作用方面寄予了厚望。随后在2010年上市的农业银行和
光大银行中,绿鞋机制再次起到了维稳的作用。
Facebook
2012年5月18日,
Facebook登陆
纳斯达克,作为Facebook主承销商的
摩根士丹利采取了“绿鞋机制”,摩根士丹利获得了最多15%的超额配售。
中新网7月3日电 按照发行
时间表,在7月7日(T+1日)网上、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后,农行将与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的认购情况,适时启动绿鞋机制。
绿鞋机制,又称超额配售选择权,最早由华尔街
银行家设计,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用以稳定股价,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破发,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A股市场唯一一单引入绿鞋机制的IPO为
工商银行。
时隔四年,境内资本市场有望因农行IPO再现绿鞋机制。据农行公告显示,农行本次计划A股初始发行规模为222亿股,授权A股联席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若此次农行全额行使“绿鞋”之后,发行规模将放大至255亿股。
超额配售面对的是
网上申购对象,采取向战略投资者
延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若农行按如前公布的价格区间2.52-2.68元/股上限发行,且绿鞋全额行使,A股融资额有望达到680亿。尽管从
绝对值上看,农行的“
天量发行”使得投资者不得不担心市场的承受能力。但分析人士指出,农行向战略投资者配售A股“绿鞋”后的
总股本的40%,即约有100亿股农行新股已经被战投提前揽入怀中,且按照战投与农行签订的协议,其中50%的战略
配售股锁定期为12个月,其余50%锁定期为18个月,短期内几乎不会对农行股价形成任何影响。战略配售后剩余的部分,方才进行
网上网下发行,其中
网下发行不超过48亿股,其余在
网上发行。农行看似庞大的发行规模,拆分开来细看,对市场实际投放的发行量远低于市场预期。